2013/10/08
【經濟日報╱記者邱建業/台北報導】
經建會昨(7)日通過內政部提案,將於四年內完成全台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變更作業檢討,解編約7,200公頃的公共設施保留地,還利於民,促進土地活化,原土地持有人與地方政府將是最大贏家。
只要土地劃入公設保留地,只能繼續原本使用,或蓋攤販集中場、停車場等低度開發,被動等待徵收。一旦解編,土地可做更有效利用,像是成為住宅或商業用途,土地價值立刻倍增。依漲價歸公精神,地方政府最多可分得40%土地做為回饋,有助改善地方政府財政。
內政部營建署官員指出,目前全台未徵收的公設保留地有25,714公頃,如果全部徵收,將需要超過7兆元經費,超過政府所能負擔,也不符合實際需要;再加上未徵收的公設保留地,僅能做低度開發,招致民怨,部分土地被劃公設保留地後,等待三、四十年遲未被徵收使用,土地所有權人權益遭到綁死,傷害民眾財產權。
內政部今年陸續遭監察院糾正及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關切,為此,內政部提出「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檢討變更作業原則草案」,並於昨天經建會委員會決議通過。
內政部官員指出,考量2011年到2036年7-15歲學齡人口將減少75萬人,因此會減少學校用地規劃。此外,部分小型都市計畫也將整併,排除重複規劃的體育館、殯儀館等設施。內政部官員指出,現有438處都市計畫地區,已可容納2,500萬人口,但目前實際只有約1,800人口,差額將近三成。以此推估,變更作業完成後,約有7,200公頃土地可被解編。
內政部統計,含桃園在內的六都就占了63.8%的未徵收公設保留地,其中以新北市的6,329公頃最多,其次是台中市的2,966公頃。台北市未徵收面積只有661公頃,居六都最末,影響相對較小。官員指出,依本次核定原則,將求地方政府用四年的時間完成都市計畫變更,並於都市開發計畫通過後,正式公布解編土地。
政府解編 業者:抑制房價 創造多贏2013/10/08
【聯合報╱記者江碩涵/台北報導】
政府將解編七千七百多公頃的公設保留地,對房地產市場來說成為重大利多政策。遠雄集團發言人蔡宗易表示,如果政府持正面態度願意釋出更多土地,並且願意與民間合作開發更有用途的設施、建物,未來不僅可降低地價、房價壓力,同時也能提供更多供給,創造多贏。
永慶資產管理協理黃增福表示,目前市中心土地供給的確不足,造成土地行情持續飆高,直接影響市中心房價;若政府解編公設保留地,未來可提供更多土地供給量,無論以地上權標售方式或直接賣斷,都能增加土地供給量體,若政府釋出做為公有住宅,更可壓抑過高的房價,也有更多居住空間。
黃增福表示,公設保留地解編後,用何種方式釋出,政府是否限定用途並變更為建地,仍是後續土地發展的重要關鍵;倘若土地位置不佳,或是政府仍限定特定用途,而非全面開放,對整體社會來說幫助有限。
蔡宗易表示,得視政府解編、釋出土地的價值與規範,若真具有開發價值,可透過適當的民間回饋機制,由民間與政府合作開發,不僅可創造更高的土地價值,政府也有稅收,民眾則可利用到好的設施、建物,創造多贏。
還地於民 公設保留地擬解編三成2013/10/08
【聯合報╱記者林毅璋/台北報導】
政府啟動「還地於民」計畫,被劃為公共設施保留地的土地,未來有機會解編了。
經建會委員會昨天通過內政部陳報「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檢討變更作業原則草案」,預計四年內完成國內現未徵收的二萬五千七百多公頃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解編三成」書面檢討。
內政部估算,若現全部二萬五千多公頃公共設施保留地要全面徵購,總經費約七兆餘元,遠超過各級政府財政負擔能力。經計算,未來解編三成後,初估解編面積約達七千七百十四公頃。但內政部官員強調,還得經過各地方政府專案通盤檢討的程序,正式完成都市計畫變更後,才算數。
若未來完成解編作業後,最大贏家是原地主與地方政府,因為多數公設保留地解編後,可視性質重劃為商業或住宅用地,原持有土地民眾是最大受惠者。另外,依土地「漲價歸公」精神,地方政府至多可分得四成土地作為回饋,也有助改善地方政府財政。
至於解編三成的標準如何訂定?官員說明,國內現共有四百卅八處都市計畫區,當初規劃可容納約二千五百萬人的居住規模;但現僅有一千八百萬人入駐,較規劃值約少三成。不過,官員說,解編原則應先考慮因應少子化而減少的學校用地,但像公園綠地等的解編順序,應會放在最後才做考量。
內政部營建署官員解釋,這是因應高齡化、少子化趨勢,入住都市的人口成長不如預期;然而這也是政府財政困窘下不得不的考量。
過去常有民眾的土地只要被劃入公設保留地,就只能蓋臨時性建築等低密度使用,被動等待徵收,一卡數十年,民怨紛傳。另外,就政治上而言,各縣市一旦換人執政後,接任者不見得對先前都市計畫照單全收,甚至有自己考量,導致公設保留地愈圈愈大,但實際徵收開發卻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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