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陳文信╱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11月18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陳文信╱台北報導】
台灣人口結構邁向高齡化,且住屋自有率在國際間名列前茅,頗具推動以房養老的條件。有別於各國的商業模式,台灣在考量人口結構、民眾需求、民情及社會公平後,以房養老將與社會福利制度結合,成為全球首創的模式。不過也正因無前例可循,政府在政策面和執行面的規劃上,都面臨不小的困難。
部分年長者缺乏收入及存款,生活窮困,卻只因名下持有不動產,不符領取社會救濟的條件。行政院二○○九年開始研議國外行之有年的「不動產逆向抵押貸款」,盼讓老人能以抵押房子、而非把房子賣掉,換取每月生活所需現金,且仍可留在原本熟悉的住處生活。
行政院長陳冲三年多前擔任金管會主委時,就曾要求跨部會研議推動。但他認為「不動產逆向抵押貸款」太拗口,便改稱「以房養老」,沒想到後來成為國人的慣稱。
因具公益性質,台灣試辦以房養老,將由政府出資,再委託銀行承辦房地產抵押貸款業務。但何以迄今仍卡在籌備階段?內政部官員指出,因金融單位承作意願、辦理模式待敲定、財務精算報告未出爐等變數,目前連試辦都還沒開始,全面開辦恐怕還有得等。
不動產的價值門檻是政策研擬過程的爭點之一。訂得太高,由政府資金補助持有高價房地產者,恐失之不公;但若訂得太低,又要給付足以維持老人生活開銷的費用,長年恐造成銀行及政府的財政負擔。
辦理區域的選定也是問題。都會區房價較具試辦可行性,內政部原規劃以五都優先試辦,但後來為顧及區域公平,又將範圍擴及全國。
長期研議以房養老政策的行政院政務委員薛承泰表示,此政策主要目標是為了協助「有房但沒現金生活」,又沒被社福制度照顧到的窮苦老人,因此才規劃與社福制度結合。雖是首創,但因不具強制性,期盼透過試辦,累積多一點操作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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