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8日 星期四

中央推動!經建會提「自由經濟示範區」4大規劃

作者:MyGoNews廖賢龍
時間:2013-03-28


新北市積極爭取入列自由經濟示範區
 
新聞摘要
依照經建會的規劃,示範區發展重點包括:智慧運籌、國際醫療及農業加值。

【MyGoNews廖賢龍/台北報導】行政院長江宜樺2013年3月27日聽取經建會「自由經濟示範區規劃方案」報告後表示,自由經濟示範區是落實馬總統「黃金十年」政策之重要策略,並已列入「經濟動能推升方案」。經建會的規劃方案以自由化、國際化與前瞻性為核心理念,大幅鬆綁物流、人流、金流限制,落實市場開放,並發展智慧運籌、國際醫療及農業加值等具有前瞻性的高端產業活動,方向十分正確,也是我國十年前加入WTO後,新一波的重大經貿自由化。自由經濟示範區的推動將有助於營造我國參與區域經貿組織的條件,並吸引國內外投資,創造就業,為我國經濟成長注入新動能。

依照經建會的規劃,示範區發展重點包括:智慧運籌、國際醫療及農業加值。這些經濟活動都有相當利基及潛力,例如,台灣的地理位置優越,更有很好的海空港設施,自貿港產值已超過五千億元;國內醫療技術具競爭力,2012年國際醫療產值成長達80%。除了這些產業活動外,示範區內也將推動不限產業別的跨國產業合作,利用國外資金及高端技術,結合我國產業鏈優勢及商品化能力,開拓大陸及其他新興市場。

經建會表示,為了建構全面自由化、國際化的優良經商環境,在推動策略上將聚焦「突破法規框架,創新管理機制」,包括放寬國外白領專業人士工作限制、農工原料及貨品免稅自由輸出入、開放服務業市場並放寬投資限制、簡化土地使用並提供租金優惠,以及建置高效率的單一窗口服務。此外,在符合實質投資的條件下,也允許區內企業在海外所得匯回、取得專利技術、聘僱國外人才、從事研究發展及設立營運總部,享有合宜的租稅待遇。

為了掌握時效,及早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將分兩階段推動。第一階段是以既有的「五海一空」自由貿易港區「境內關外」為核心,透過前店後廠模式,結合臨近縣市各類園區,於北中南地區同步推動,俾能充分發揮各地資源及產業特性,擴大效益。待示範區特別法通過後,即可開展第二階段推動工作;經建會強調,除了中央規劃外,屆時也歡迎各地方政府依自身稟賦、發展腹地及交通條件等申設,不會排除任何地區。

對於外界的一些疑慮,如大陸農產品進口,以及國際醫療是否影響國人就醫權益等問題,經建會表示,已做好完善配套的規劃。如農產品加工後應全數外銷,不進入台灣市場;國際醫療機構將以外國病人為主,不僅不看健保,而且還要繳交經營許可費來支援健保。相信這些產業活動在經過示範區的扶持後,都可以更蓬勃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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